根据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京人社专技发[2010]102号)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国际与国内合作处现面向校外招聘管理人员1名。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恪守工作纪律;
3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敬业、奉献和团队精神;实事求是,踏实肯干;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;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;
5、学历:研究生,学位:博士,所需专业:英语。